离婚时贷款房怎么分割
一、离婚时贷款房怎么分割
离婚时贷款房屋的分割策略
当婚姻关系走到尽头需要面对离婚问题时,涉及到房屋贷款的情况下,基本上遵循的原则是双方需就此进行充分且合理的探讨与协商,以此寻求公平的方式解决。若在此前提下双方仍然无法达到共识的话,那么应当明确个人所欠银行贷款及个人负责偿还的部分将不予分割;而对于共同财产用于偿还贷款的情况,如果无法自行解决,可以诉诸法律,提交诉讼至当地法院请求裁决。在这种情况下,依据相关规定,人民法院或许能够做出决定,将某一房产所有权判给其中一方,同时,尚未偿还的贷款也将被视为该方的个人债权,由其逐个偿还原债权人。
至于另一方,法庭会做出相应的补偿决定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七十八条
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二、离婚时婚内债务如何划分
离婚时婚内债务的划分主要依据《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规定。一般来说,婚内债务分为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。共同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经营所产生的债务,如购房贷款等,应由夫妻共同偿还。个人债务则是一方基于个人名义所负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,如一方因赌博欠下的债务,由该方个人承担。在划分时,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,通过债务的用途、借款目的等因素来判断。若无法明确区分,一般推定为共同债务。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属于个人债务,可由一方单独承担。总之,离婚时婚内债务的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处理。
三、离婚时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怎么分
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一般分为两种情况。若房产是全款购买,婚后增值部分属于自然增值,此增值部分属于房产所有者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予分割。若房产是贷款购买,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,除另有约定外,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时,一般先算出共同还贷占总房款的比例,再乘以房产婚后的增值总额,该部分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。例如,房产总价值100万,共同还贷30万,婚后房产增值到150万,共同还贷占比30%,则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为15万,双方可协商分割或由法院依法判决。
离婚时贷款房的分割,原则上应经双方友好协商处理。若协商不成,个人贷款及还款部分不参与分割,共同还贷部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,判决房产归属及债务责任,同时责令补偿另一方。